根據區紀委《關于“點題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突出問題的通知》(涵紀辦[2021]10號)要求,涵江區市場監管局高度重視,在全區開展深化校外培訓機構治理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行動,堅決治理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違規行為,切實維護學生合法權益?,F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我局印發了《涵江區市場監管局深化校外培訓機構治理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行動方案》,并召開動員部署會,會上著重就注冊登記、價格監管、打擊違法廣告宣傳、查處無照經營行為進行再強調再部署,要求各相關股室按序時抓好工作落實。
二、認真開展專項行動。一是開展調查摸底。截至目前,涵江區共有19家有證有照的校外培訓機構,其中學科類機構13家。我局加強日常監管,開展拉網式摸底排查工作,依據國務院《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對發現未取得教育部門許可違規從事學科類培訓行為的,及時抄告教育部門;對已取得教育部門辦學許可證但未辦理營業執照的,依法予以查處。7月5日-6日,與區教育局、街道辦開展聯合檢查,發現機構存在2個安全隱患,已要求整改到位。二是部署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價格監督檢查工作。5月25日,下發《關于加強校外培訓機構價格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基層所立足價格監管職責,加強對校外培訓機構監督檢查,重點對校外培訓機構是否嚴格落實明碼標價、是否收取未予明示的費用;是否存在重復收費、擴大收費范圍等方式變相提高收費標準等行為進行監督檢查。三是開展廣告監督檢查工作。結合《在廣告監管領域開展“護苗助老”系列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切實規范指導。加強對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的行政指導,督促校外培訓機構切實遵守《廣告法》有關規定,不得利用科研單位、學術機構、教育機構等作推薦、證明的教育培訓廣告以及假扮專家、教授、學者,誤導青少年的所謂“名師”等發布虛假違法廣告。指導其規范廣告宣傳內容,強化導向意識,自覺樹立廣告正確導向。四是股所聯動,協同開展監督檢查。機關相關業務股室多次與轄區工商所聯動檢查,就檢查的相關校外培訓機構情況來看,大都能做到明碼標價。但經檢查發現莆田市為一教育培訓學校有限公司涉嫌發布虛假廣告及利用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莆田市涵江區紅風箏藝術培訓學校有限公司涉嫌發布虛假廣告、莆田市涵江區虹歆樂器城涉嫌發布虛假廣告,已將相關涉嫌違法線索移交莆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處理。五是加強合同監管。大多數校外培訓機構與消費者之間交易使用收款單據等憑證,未使用格式合同。我局結合日常檢查,積極向機構推廣國家教育部和市場監管總局制定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嚴禁利用格式合同等方式侵害或單方面限制相對人合法權益。六是強化食品安全監管。加大對持證校外培訓機構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力度,督促校外培訓機構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相關制度。通過對19家校外培訓機構名單進行現場核查,均未開展餐飲服務。
三、切實落實成效。專項檢查工作以來,我局共出動執法人員96人次,檢查經營主體87戶次,截至目前,發現3家培訓機構涉嫌違法行為,已移送市局執法大隊違法線索3條。
下一步,我局將按照國家雙減政策文件精神,緊緊圍繞省、市、區的工作部署、要求,加強對教育培訓機構相關登記、收費、廣告宣傳、反壟斷、無照經營等方面的監管工作,積極配合教育部門開展校外培訓市場綜合執法,持續抓好專項整治工作,對違法行為保持露頭就打的高壓態勢,凈化市場經營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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